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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1-05 分享:


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我局决定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随机抽查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

(二)检查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

二、检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三)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危大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四)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工作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六)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情况;制订及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情况;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封闭式管理,进场参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管理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职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核查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隐患,结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级管理、采取三定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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