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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物业管理及人防工程“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1-05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中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随办函20217)要求,结合本年度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将对全市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人防工程“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情况、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情况、消防管理情况及物业管理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情况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方式通过电脑随机抽选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对被检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二、检查时间

11月9日: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民众街道、小榄镇、古镇镇、港口镇、三角镇、沙溪镇、板芙镇、三乡镇。

11月10日:翠亨新区(含南朗街道)、火炬开发区、南头镇、东凤镇、黄圃镇、阜沙镇、大涌镇、横栏镇、神湾镇、坦洲镇。

三、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分5个小组,每个小组抽选4-5个镇(街)的物业项目,检查组将联合镇街一同开展相关检查,请各镇街安排执法人员协同检查。

四、结果处理

(一)检查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不超过三个月)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将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有机结合,建立随机抽查结果与诚信管理系统相衔接工作机制,按照《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对其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分,并定期公示,提高失信者失信成本及对其形成有效震慑,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守法的自觉性,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出的抽查结果异议申请,开展必要调查和依法及时对异议予以答复

五、有关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安排有关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二)检查人员应做好行政检查登记,并填写相关检查登记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登记表交回我局物业管理科汇总;

(三)为加快检查进程,请相关镇街配合安排工作午餐;

)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


附件:1.物业小区检查情况登记表

2.住宅小区消防检查情况登记表

3.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安全管理检查情况登记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关孝廷,8831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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