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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1-08 分享: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我局定于今年11月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8日-11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已备案估价机构。

三、检查方式

我局将派出3个小组分片区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名单从已备案估价机构库中抽取。

四、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表》。

五、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11月8—14日):企业自查阶段。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照《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表》进行自查,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11月15日—25日):现场检查阶段。我局派出检查组对各估价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阶段(11月底前):整改阶段。对于前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六、其他事项

请各企业于第一阶段结束前填写《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表》,并通过电子邮箱zsjsfdck@163.com报送我局。


附件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丘雅,电话:883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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