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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1〕12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1-15 分享:


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治理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到2022年6月底,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标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整治时间、范围和内容

整治工作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6月底结束。整治范围是正在开展招投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活动不足两年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整治内容是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针对以下突出问题:

(一)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

(二)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

1.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政务网公布举报邮箱、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完善处置机制。

2.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整治范围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每年度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3%以上项目的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建立并动态更新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库,制定检查计划,以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治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检查,原则上在整治期间对投诉举报或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项目进行全部检查全面排查招投标活动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整治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聚焦整治重点,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治理行业乱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应用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和监管系统、平台,智能分析招投标行为和招投标文件,预警提示违法违规情形,固定有关证据,并依据法规规定的情形,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保证金来源、问询笔录、评标报告等多方位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必要时要协调公安机关等部门提供技术协助,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发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依法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查实的招投标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结果,要及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和公示,由该平台推送至“信用广东”网站。

二是加强线索证据移送。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六条中应予立案追诉的串通投标案标准的,应当将相关线索证据移送公安机关

)巩固提升

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坚持打防并举常治长效研究梳理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研判招标投标领域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或制定新政策文件提出意见或建议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常态化制度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二)构建联动机制。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提升监察、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办理质量,全面加强行业监管。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两微一博”等媒体平台,周期性开展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持续保持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形成有效震慑,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及时总结上报。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总结报送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郑嘉娜、吴韵生,联系电话:88388300、88388919,举报邮箱:zszbb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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