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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1-25 分享:


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我局于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对我市在建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进行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派出6个检查组,共检查了8个在建工程项目,对8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1个项目发出省动态扣分通知书共4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1、部分安全员及专监不到位;2、部分施工单位未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3、部分项目井下作业无审批手续、无监护人员及监理人员旁站;4、应急演练记录不齐全,资料整理不完善。

(二)临边防护:1、部分河涌边位置无防护;2、工作井临边防护不足;3、部分项目钩机在涌边作业无防护。

(三)水下作业:1、部分项目井下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措施;2、部分施工单位未针对井下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项检查。

(四)临时用电:1、三级开关箱配备数量不足,井下用电机具、焊机、电动机未配置开关箱;2、施工现场存在电线乱拉乱接现象;3、现场施工用电未实施三级配电、两级保护;4、部分项目临时电线架设在防护钢管及围堰钢板桩上。

(五)疫情防控:1、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健康档案(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等资料)不完善,重点人群未提供每周一次核酸报告。

(六)安全警示:1、部分项目安全警示标识不足;2、部分项目道路警示灯设置不足;3、部分项目无夜间警示牌。

(七)文明施工:1、部分裸土及材料覆盖不足,洒水频次不足;2、材料乱堆乱放,未码放整齐;

(八)其他:1、施工现场消防器材不足;2、打钢板桩吊车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3、沉井未悬挂安全网;4、电动升降机架未固定;5、存在多家分包单位交叉施工,安全管理比较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建立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问题及隐患。同时,各方责任主体要结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下一步,我局将对大检查的项目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检工作,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彻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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