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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工程中标后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建通〔2014〕65号)
等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1-25 分享:


各有关单位:

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工程中标后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建〔2014〕65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要求的通知》(中建通〔2015〕1483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项目施工现场诚信管理系统”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建函〔2017〕1893号)文件,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工程中标后监督管理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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