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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岁末年初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1〕13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2-24 分享:


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即日起至1月31日,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夜间施工提级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任要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扎实做好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拆除、暗挖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严控夜间施工,实施提级管控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工地要严格落实19:00后“非必要不施工”管理,确需继续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要严格落实提级管控要求:提前向属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开工,并专门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全程进行旁站监督。

三、落实不安全不施工,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项目夜间施工的实施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未落实夜间施工提级管控的项目一律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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