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人诚信体系,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我局对招标人行为记分标准进行了完善,形成《招标人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修订)(ZBR)》(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人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修订)(ZBR)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
(联系人:何均然,联系电话:8833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