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水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将于2022年2月14日起实行电子证照签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将签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提交网签备案时间即为签发时间,可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自行打印,其他信息以《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二、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的商品房将签发《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情况》,提交注销时间即为签发时间,可在交易平台自行打印。
三、实行电子证照签发后,原《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确认表》《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情况》将不再提供打印。在实行电子证照签发前已网签备案或已注销备案的商品房,可直接打印电子证照。
四、电子证照可在交易平台“已网签备案买卖合同”和“已注销买卖合同”中打印。
五、如有疑问,可致电8836000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
2.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情况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