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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平台工作流程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2〕4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4-15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省、市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现就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企业项目注册实名制系统流程

启用实名制系统简易注册流程(详见附件)。项目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流程通过项目施工许可证号、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注册实名制系统账号;待施工单位的实名制系统账号注册完成后,该项目监理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同步注册实名制系统账号。

企业注册实名制系统时应提交真实、准确的工人工资专户、工人工资保证金等信息,如发现项目提供虚假注册资料,我局将对相关行为予以诚信记录。

二、项目登记注册时间和终止考勤时间

施工单位原则上需于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在我市实名制系统完成登记注册并及时上传考勤信息。

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企业应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现场施工、监理人员解锁的通知》(中建通〔2016〕48号)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员IC卡解锁后(以系统推送情况为准)停止考勤。

三、建设单位要加大实名制管理推进力度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实名管理措施,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要求实施实名管理,可以在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明确列支实名管理所需的费用。

四、落实项目实名制管理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措施。未完成项目登记注册信息、将考勤数据上传至市实名制系统的,按中山建设工程诚信管理记分相关规定项目业予以诚信扣分。检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采用弄虚作假的实名制打卡考勤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自2022年4月18日起实施,此前实名制系统注册流程、登记注册时间和终止考勤时间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实名制系统简易注册操作说明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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