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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17 分享: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中山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明确城镇住宅、商服兼容的房地产用地地价款价格比例有什么作用?

  答:对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兼容的房地产用地,合理优化出让合同中地价款条款,为企业缴纳税费提供了便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优化调整容积率补缴地价款支付方式对企业开发建设有什么好处?

  答:国有协议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办理调整容积率约定分期缴纳出让价款的,可在缴纳50%出让价款后先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加快项目用地开发建设,促进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开竣工违约责任核算规则较之前有什么变化?

  答: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开发建设资金压力,对原来开竣工违约金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进行调减,调减后不再计收开工违约金,以是否构成土地闲置作为监管要点,另外,对自身原因造成逾期竣工的,降低违约处罚标准,鼓励企业加快投资建设。

  四、为什么要推行实施房票制度?

  答:目前我国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主要有货币补偿、安置房补偿以及重新安排宅基地三种方式。试点推行房票补偿制度,是对补偿方式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个性化的置业需求。

  五、使用房票的好处有哪些?

  答:纳入征收补偿的安置房可以不再仅限于以往政府规定的配建房等范围,鼓励并引导开发商将自身存量用房纳入“房源超市”,解决以往安置房地理位置、户型、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局限性,拓宽被征收人选房范围,提高征收安置效率。

  六、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如何执行?

  答: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如何执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一条,对纳税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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