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咨询事项范围
(一)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制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决策等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咨询意见;
(二)参与地方标准的起草与评审,为我市地方技术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意见;
(三)参与省市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论证、优化,以及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四)参与相关专项检查、大型项目的现场查验,参与重大技术难题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五)参与省市重点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
(六)参与住建系统建设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配合住建系统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八)参与住建领域评优评先工作;
(九)其他确需咨询的事项。
02
咨询论证组织
03
咨询程序
(一)提出咨询论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