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政务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协调会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已下达中央、省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规范中央、省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2月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协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甄红玫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业务科室负责人,翠亨新区、东区街道、石岐街道、南头镇、神湾镇、坦洲镇、三乡镇、古镇镇等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城建集团、翠亨集团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图片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了香寓·城南时光“333”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会议提出,要严格按照中央、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同时,各项目镇街、单位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    图片 

  甄红玫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镇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国家层面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市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我市要筹建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人才住房5000套。各镇街、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人才住房的入住,结合人才发展筹建好人才住房,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工作。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服务,助力我市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在扶植优质企业过程中,企业增资扩产,必须引进人才。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为企业增资扩产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

  二是实实在在抓紧抓好项目的推进工作。

  抓好各环节的推进。

  尽量用好本地的施工企业和本地出产的产品,扶持好本地企。

  抓好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个项目的负责人要主动沟通、主动作为,为项目提供指导和服务。同时盯紧各个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定期报送周报和月报,提高上级补助资金支付率。

  三是做好宣传和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分配。

  完成的项目要制作好宣传视频。

  结合企业的人才需求制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和运营的方式,用好房源。

  充分调研企业需求,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新媒体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