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1日起,中山市全面开展出租屋、餐饮及“三合一”等用气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山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系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对各镇街落实出租屋、餐饮及“三合一”等用气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督导检查。
企 业
以二维码溯源,落实谁供气谁负责燃气安全。
1、落实好“谁供气谁负责燃气安全”,做好用户“管灶阀器瓶+用气环境六查和换不锈钢波纹管”工作。
2、自8月1日起取消用户直接去燃气销售点自提气,购气需企业送气工直接送到用户端,要求企业直接对属下燃气供应站点对点供气,不存在中间环节,直接对送气员工进行全链条监管,特别是管好大容量50公斤气瓶充装和使用,要求销售点和使用户签订禁止二次销售和过气告知书。
3、实行经营性场所责任人“用气安全合格证”培训制,一年一检。
4、实施燃气用户全员“安全打卡”制。
镇 街
1、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开展安全知识及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在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期间,组织指导、跟踪督促镇街相关职能机构、社区开展辖区沿街商铺燃气安全整治。
3、组织开展辖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打击取缔燃气器具生产和流通领域假冒伪劣热水器在市场上流通与销售。
4、督促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履行安全用气责任,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出租屋、餐饮及“三合一”等用气场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燃气用户安全使用
温馨提示
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为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仔细阅读本提示,熟悉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注意事项,科学安全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条件和基本要求
1、选择合规的供气企业;
2、使用场所需保持通风良好,排气导管应通往室外,半封闭房间应配备机械排风装置;
3、放置钢瓶和燃气器具的房间不得放置其他易燃易爆品;
4、钢瓶的放置应远离热源,与灶具的距离在0.5米以上;
5、燃气器具应聘请具备安装维修资格的技术人员安装;
6、灶具应选购和使用由合规厂家生产的,且带熄火保护装置;
7、不得安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在浴室内安装使用非平衡式燃气热水器;
8、连接软管要用燃气专用软管,不得穿墙,长度不得超过2米,中间不得有接口;
9、鼓励选用具有自闭功能的调压器;
10、鼓励安装家用型液化石油气浓度报警器和联动切断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家用消防器材;
11、用气完毕应及时关闭钢瓶的阀门;
12、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及用气设施应及时更换;
13、配合供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紧急处置:
如果用气场所发现有漏气,应按下列措施处理:
1、严禁开关任何电器设备,严禁现场接打电话;
2、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迅速撤离漏气现场;
3、远离现场后在空旷地带拨打配送人员或者供气单位服务电话,等待供气公司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三、瓶装燃气失火紧急处置:
1、初起火或火势较小,用灭火器迅速灭火,家中无灭火器的,用盆(桶)盛清水,冲倒着火处,使火熄灭;
2、关闭瓶阀,如瓶阀不能关闭,立即用湿毛巾缠绕瓶阀,将气瓶放置在通风良好的无人的空旷地带;
3、火势较大情况较严重时,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拨打119电话求助;
4、拨打配送人员或者供气单位技术支持人员电话,等待供气公司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