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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肃查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违反“双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要求违规行为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10-12 分享:

  为切实加强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工程安全中心于9月26日-10月6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24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检查。检查发现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雄风楼附楼及主楼五楼修缮工程等项目参建单位存在违反“双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等违规行为。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有:

  一、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雄风楼附楼及主楼五楼修缮工程(含电梯加建工程)(施工单位:广东铭濠润建工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兴哲建设有限公司)“双节”期间报备不施工,现场存在工人违规施工,未落实现场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二、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仅限于旧路改造)(施工单位: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珠海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双节”期间施工报备安全员3人,现场实际到岗1人;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未安排安全员监护,监理未进行旁站;“双节”期间施工报备总监、专监未到岗履职。

  三、中山市看守所扩建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节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双节”期间施工报备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共计8人,“双节”期间施工现场仅有1名报备安全员到岗履职,其余报备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员共计7人未到岗履职。

  四、中山市华侨文化保育活化工程(一期)(施工单位: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节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双节”期间施工报备安全员、总监未到岗履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良行为,未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严的基调,坚持“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部门监管”两手抓,依法依规责令相关项目停工整改,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诚信管理的通知》对责任单位企业诚信等级临时降为D级(拉黑)。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加强施工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线,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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