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住建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8名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的8个督导检查组,挂点镇街对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
4月15日—27日,8个督导检查组共计42人次到13个镇街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与4家企业开展对接服务工作,同时对5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41家物业小区开展安全生产及文明城市建设督导检查。
一、企业对接服务
督导检查组详细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发展面临的困难,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提醒企业继续做好“五经普”查漏补缺工作;鼓励企业抢抓深中通道通车机遇,加强房地产、公积金等利好政策宣传,提前做好“五一”期间销售宣传计划。同时,督促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深化企业服务方式,共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二、安全生产检查
督导检查组对馨碧花园(二期)项目、金乐花园十二期、菊城御景花园商住小区二期(公建)工程等5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向企业宣贯《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重点检查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情况以及在建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人行梯道未设置踢脚板、安全技术交底不完善、特种人员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问题,督导检查组已现场开具执法建议书,并督促属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工地限期整改。
督导检查组督促各有关单位,一是清醒认识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职、规范从业行为;二是对建筑工地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重点部位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加固,加强对塔吊、支架、基坑、防护网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对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三是落实汛期必须履职到岗要求,全面排查工地起重器械隐患,做实安全生产和防汛措施,关注预警信号,及时做好人员撤离。
三、文明城市建设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对41个物业小区开展文明城市建设督导检查,发现存在占用公共绿地围蔽种菜、商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部分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等问题。
督导检查组强调,一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小区内人、车、物安全;二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多次出现的同样问题,要彻底整改,务必消除各类隐患;三是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落实相关整改,确保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