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812号),8月26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系统举办专题学习宣贯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民强作动员讲话,全市50余名住房租赁业务骨干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锚定“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到、租得起、租得稳、租得好”这一总目标,重点推进五项工作:
一是强监管。推行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制度,长租公寓、中介机构要进行登记注册,接受监管;转租企业要建立资金监管账户,同时推广《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防止霸王条款。
二是增供给。支持国企收购、长租库存商品房,鼓励房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搭建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形成“国企先行、大中小协同”的市场格局。
三是护权益。严格限制“押一付三”以上保证金,建立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四是夯基层。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原则,推进“互联网+监管”和网格化动态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
五是促落地。多形式宣传培训《住房租赁条例》,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制度可操作、责任可落实、执行见成效,引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图片来源:中山发布
会上,沙溪镇、坦洲镇分别作房屋租赁管理经验交流。沙溪镇以“网格+租赁”为抓手,出台分级分色管理方案,挂红黑牌公示隐患,整改率100%;建立“四员联动”调解机制,化解纠纷60宗;打造佳乐公寓样板,实现数据实时更新、风险协同处置。坦洲镇则依托党建引领,实现中山首个“出租屋自律联盟”,出租屋业主代表签约履责,消防、治安、纳税等共治共享;1500余栋出租屋划分为5个中网格、50个小网格,党员牵头、千名房东志愿者参与协同治理,实现“握手楼”精细管理,打造基层治理样板。
会议还就《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与法律责任进行系统阐释,并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出租双方权益保护、企业和经纪机构规范经营、租赁市场监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宣贯,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提供精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