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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严守安全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报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10-27 分享:

  2025年10月9日至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对我市翠亨新区、石岐街道、坦洲镇、三角镇开展了帮扶指导,共抽查5个项目(其中旧改项目1个),发现生产安全隐患52条,其中4个项目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共9条,现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粤建科·中山数智荟项目一区工程(2#、3#、4 #产业用房及地下室);

  建设地址: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东三围;

  建设单位: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龚*);

  监理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胡*威)。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1.广东国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劳务作业分包单位,现有作业人员110人,实际配备安全员1人,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2.地下室负二层地面严重积水比较潮湿,作业环境的施工照明LED灯带电源电压为220V,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3.正在使用的1#、2#、3# 塔式起重机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桩基础,未对塔机基础桩承载力进行检测和验收。

典型案例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翠亨新区华凯易佰华南总部项目;

  建设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村平顶片区;

  建设单位:广东华凯易佰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肖*明);

  监理单位: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韬)。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1.合肥鸿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本项目主体结构劳务作业分包单位,现阶段作业人员350人。根据规定:劳务分包单位应配置专职安全员3名,配备的安全员中,胡华贵、张传勇注册单位为合肥鸿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另一名安全员马国光注册单位为湖北芬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分包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正在使用的2#、3#、5#、6#、8# 共5台塔式起重机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桩基础,未对塔机基础桩承载力进行检测和验收。

典型案例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中山宝丽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打印机生态链产业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中山市坦洲镇七村;

  建设单位:中山宝丽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四堏源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平);

  监理单位: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杨*保)。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1.现场1#、2#、3# 共3台塔机已安装第一道附着装置,该《2#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附墙顶升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未对既有建筑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且1# 及3# 共2台塔机未编制该附着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地下室有多个在用的移动式操作平台,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正在使用的1#、2#、3# 3台塔式起重机采用预制混凝土管桩基础,未对塔机基础桩承载力进行检测和验收。

典型案例四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一期)厂房一;

  建设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3号;

  建设单位: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正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凡);

  监理单位: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肖*发)。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1.正在使用的1# 塔机在既有建筑结构上安装了二道附着装置,该《塔吊附着顶升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未对既有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且方案中的附着杆内力按五道附着计算,与方案及现场实际二道附着不符。

  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相关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了临时诚信拉黑惩戒措施。请各有关单位深刻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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