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对标先进、以案为鉴,现公布一批正反面典型案例。
正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 盛世嘉元小区——多维发力提升服务品质 古镇镇盛世嘉元小区在2026年上半年物业服务质量专项督导检查中综合得分位列全镇前列,被列为古镇镇物业服务品质标杆项目。 一是筑牢安全防线。消防设施配套齐全,配备持证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出入口专人定岗,安保队伍常态化巡逻。二是抓实环境治理。建立“每日巡查、每周整治、每月复盘”闭环管理机制,垃圾分类专人督导,定期清理楼道杂物,绿化养护精细到位。三是推行“四公开一承诺”。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共收益实行独立开户、专款专用。四是完善配套设施并深化文明创建。配齐智能快递柜、自动售水机等便民设施,结合传统节日组织文体活动,营造和谐邻里氛围。 借鉴意义 通过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小区安全底线更加牢固、环境面貌整洁有序、物业服务公信力有效增强,业主满意度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增效提供了可学可鉴的实践经验。 案例二 万科城市风景花园小区——阳光治理规范公共收益、共建共治共享宜居家园 南区街道万科城市风景花园小区由珠海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城市风景物业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先后获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广东省绿色社区”“中山市十大星级物管”等多项荣誉。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搭建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联动”治理平台,常态化运行“同心议事厅”。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明确小区所有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单独开立公共收益专用账户,与物业自有资金完全分账隔离。三是阳光规范运行。全面盘活电梯广告、公共车位、架空层等公共资源,线上线下双向公示收支明细,每季度张榜公布。大额支出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四是惠民实效显著。分别于2021年、2025年两次为全体业主分红,累计分红超70万元,同时利用公共收益完成高空监控全覆盖、便民停车棚新建等惠民工程。 借鉴意义 该小区实现了公共收益从“糊涂账”变为“明白账”,物业纠纷持续清零,物业费收缴率稳步提升,形成了“小区事大家议、大家管、大家评”的良好自治格局,为全市住宅小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反面典型案例 案例三 中山市大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旭日御华庭小区) 三角镇旭日御华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中山市大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规问题。经查,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车通道入口被车辆堵塞;二是电梯维保弄虚作假,维保记录未经使用管理人签字确认,且未真实记录维保情况;三是共用设施维护不到位,部分楼道灯、路灯长期损坏。 处理结果 针对电梯维保造假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0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市消防救援支队四大队已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针对公共收益及设施维护问题,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已督促物业企业全面排查维修损坏设施,对登记在册的损坏灯具逐一维修更换,查处公共收益管理违规行为。 警示意义 消防、电梯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必须依法依规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漠视安全、弄虚作假,触碰的是法律底线,终将受到严肃查处。 案例四 中山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专项整治期间,横栏镇德晋豪庭住宅小区被发现实际在管物业公司与在市住建局备案的物业公司并非同一家企业。经查,开发商中山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警示意义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小区应依法办理备案手续,切实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以上正反典型案例,旨在树立标杆、警示后进。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正面典型找差距、学经验,对照反面案例受警醒、知敬畏,切实将依法合规经营理念融入日常管理服务之中。接下来,市镇两级住建部门将持续加大物业服务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对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欢迎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