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印发<关于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建通〔2015〕210号)。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710H/2024-0053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名称: | 关于废止中建通〔2015〕210号文的通知 | ||
文号: | 中建通〔2024〕132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主题词: |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印发<关于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建通〔2015〕210号)。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60-88337821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868号
粤ICP备12090249号-5 网站标识码:4420000027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