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省、治市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住建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做好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全局上下以及全体党员学深悟透力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根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中山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直属各单位党支部学习“第一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的领导责任。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宜业水平有效提升。优化压缩审批时间,72个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含子项)审批承诺工作日均为1天;708项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专业承包二级资质,606项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总承包二级资质;工业项目联合验收靠前服务,工业项目竣工时间节点前两个月内,依申请组织启动验收辅导工作;制定重点项目落地服务方案,助力175个工业项目办理竣备、报建等业务;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打造“不见面”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新常态;启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共享消防审验信息。
(三)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推动“百千万工程”为目标,下大力气打造“绿美门户”,高质量推进中江高速港口出入口外侧绿化提升工程、广澳高速城区出入口白鹭湖周边绿化提升工程、南外环立交周边绿地公园工程等项目建设,高品质改造提升紫马岭公园、月山公园,加快推进逸仙湖公园、五马峰郊野公园等公园项目前期工作。
三、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中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要求,认真做好法治建设。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专题讲座等方式带头示范。二是重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住建系统2024年全面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列明重点任务12项,明确具体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认真部署推动落实,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及时传达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住建法治工作要点。三是做好各项专项督导检查问题整改,确保市委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做好党纪政纪处分的执行工作。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征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履行政务公开。五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配合完成住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开展双随机检查12次,检查项目25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52份,扣分通知书79份。六是通过党组扩大会、日常提醒谈话等方式,时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办理,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完善本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内部监督机制,协助办理案件13起,批评教育34人,组织参加旁听庭审3次。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按照法院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时应诉答辩,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七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住建系统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督促落实,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9.1%以上;同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加强镇街下放事项培训。八是认真研究解决上年度的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针对住建领域立法不足的问题,持续推进《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现已完成人大二审;做好《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调研起草工作,完成调研报告和草案。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做好重点领域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发及文件清理工作。一是完成《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立法任务,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审议及表决工作,完成《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调研起草。二是制发《中山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管控指标豁免清单》《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中山市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五份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全面清理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工作,建立“政策文件清理情况台账”106份,清理废止管理性文件13份,修订1份。
(一)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牵头制定印发了《中山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监管工作。
(二)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二是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落实执行主体向局党组等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制度。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严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制定《中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表(2024—2026年)》,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拳出击、铁腕整治高处作业安全风险,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累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600份,发出停工通知书745份,全市累计移送处罚案件线索500宗,处罚293宗,处罚金额854.56万元;建立重点风险企业项目监控台账,对近三年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企业及因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工的项目建立监控台账,加大检查频次;工程项目单位报建后立即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领导小组”,自查隐患,逐一销号;与消防救援部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大检查,严查严打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制定了《查处建筑工程发承包违法行为工作联动机制》,移送违法行为线索34宗。
二是加强燃气经营安全管理。推进瓶装气“最后一公里”统一配送,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管理、送气人员配送全程实时管理、钢瓶配送端扫码溯源管理;对企业实施“六个统一”管理模式,按照“气瓶标识统一、配送车辆统一、员工证装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实名登记统一、入户安检统一”原则,对配送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
三是加大自建房排查整治。印发《中山市自建房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2024年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销号13415栋,销号率97.98%。玻璃幕墙排查整治完成188栋,整治进度100%。部门联动推进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通过修缮加固、拆除重建、补贴租赁、投亲靠友、搭建板间房安置等方式,实际帮扶解危安置113户。
(四)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创新住房管理新模式。一是实行房地产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两牌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摆放预售许可信息和购房温馨提示公示牌,与企业诚信挂钩,纳入预售许可确认范围。二是推行商品房预售款资金监管“清单化”管理。市镇两级联动对全市在售商品房项目加强现场情况核查,在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的基础上,项目预售资金支取、解除监管均须按清单明细支付至对应施工单位。三是物业管理模式不断创新,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以东区街道为试点推动辖区内小区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四是强化公租房清退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住户,向法院申请行政非诉强制措施执行清退,2024年清退69户。
(五)持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积极推进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组织中山市造价协会申报广东省“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组织,目前已成功申报1个调解组织,34名调解员,入库“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20余人次已参加国家和省住建领域联调委在厦门、广州组织的调解培训班。目前部分调解员已配合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应诉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共计96宗,同比上升159%(2023年合计37宗),败诉12宗均为复议案件,败诉率1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宗。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与法律顾问和业务部门沟通联系,研究应诉方案,所有案件均能做到按期举证、如期出庭。积极面对2024年诉讼、复议案件激增的严峻态势,主动作为,与法院和复议机关沟通汇报,针对案件类型集中的物业管理领域、信息公开答复方面,认真研究应对策略,并针对法律风险提出完善工作的做法意见建议,提高应诉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七)扎实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压缩审批时限,节省办事时间。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为12个工作日。目前,我局负责审批的69个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含子项)审批承诺工作日均为1天,包括业务量较大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房地产预售许可等。二是持续推行并联审批及联合验收,提升审批速度。对“接力棒”式的串联审批和验收进行梳理和流程再造,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取消部门之间的互为前置,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人员培训问题。事权下放近年来,为确保镇街“接得住”“接得好”,我局均有全力做好事权实施的指导和培训工作,但仍存在镇街执法人员流动性大,培训成果难以固化等问题,我局目前的培训力量相对薄弱,对外聘请专家也存在一定困难。二是我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和行业管理过程中,遇到执法依据不足的尴尬困境,如房屋安全管理方面,上位法有关处罚和强制措施的依据不足导致难以执法;物业管理方面,省条例存在业委会筹备组成立的资格条件、筛选程序方面的盲区和空白,导致基层社会治理无法可依,引发社会矛盾,而目前立法方面存在困难;部分法律法规制定时间久远,已不适应现在管理需求,难以解决实际执法问题。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行政处罚事项授权给各镇街后,各镇街对于案件线索移送资料的要求不统一,导致移送中出现标准不一,反复退件,影响案件办理时效。
六、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做好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发、文件清理工作,完成《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立法任务。
(二)继续做好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三)继续做好权责清单完善工作,做好指导与培训。
(四)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普法阵地优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进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