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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10H/2025-0034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8-12
名称: 关于广东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及相关处理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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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及相关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8-1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5年7月21日,我局对广东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位于中山市南区街道渡头村的李某能工业项目落实实名制情况进行检查。

  经查,广东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在实名制打卡设备及项目办公室电脑加装了用于数据造假的设备,并在项目办公室电脑加装了用于造假的软件。检查中还发现,该项目实名制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根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中建通〔2020〕124 号)规定,于2025年7月22日将广东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等级降为D级,暂停《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诚信档案》信息,并对其施工现场参建人员未进行实名制登记或未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实名制考勤的行为进行诚信扣分11分,同时要求南区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项目停工整改。

  2025年7月22日,南区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该项目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做好停工整改工作。

  实施实名制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措施,请各相关单位以此为戒,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今后,企业如在实名制管理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