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根据《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中心现有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该批报废资产处置以公开现场报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资产回收单位参与竞价。为规范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
我中心公开处置打印机、传真机和碎纸机等固定资产一批,详见《报废资产清单》(详见附件1)。该批资产为报废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竞买流程
(一)竞买人报名:在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5日期间,资产回收公司须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联系方式)等资料送至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303室房源管理和镇区服务部。
(二)查看报废资产:我中心将视符合资质的资产回收单位数量,采取电话方式通知资产回收单位经办人安排查看报废资产时间和地点。
(三)竞价方式:在2024年11月6日上午9:30(过时不候),参与竞价的资产回收单位现场提交密封且加盖单位公章的《2024年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报废资产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单》(详见附件2),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集中打开和公布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2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竟得。报价地点为: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302会议室
(四)缴款:中标单位凭我中心开具的非税缴款通知书在5天内缴纳款项,且须在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如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竟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
(五)搬运:中标单位负责搬运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搬运中如损坏场地和设施应照价赔偿或修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233077
附件:1.废资产清单
2.报废资产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单
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