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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超高层建筑、基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4-07 分享:

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保障我市超高层建筑、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安全,加强对勘察、设计(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开展超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一)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涉及基坑工程的);

  (二)在建的超高层建筑项目(地基基础阶段)。

  (检查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对象

  抽检项目涉及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均为受检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存在超资质设计、超资格范围审查等违规行为。

  (二)勘察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正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

  (三)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

  (四)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深基坑工程支护设计方案是否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五)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是否执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一般标准条文、光纤到户、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

  (六)相关部门的批文是否完备。

  (七)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

  四、检查程序

  我局将组织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对照《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受检项目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3)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各受检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及时提交《受检项目材料目录》,检查开始后概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因报送资料不齐全、不正确,影响检查结果的责任自负;若提交虚假材料、拒绝报送、漏报材料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一)材料上报阶段(4月8日前)

  请各受检单位于4月8日前将全套受检材料的扫描版电子文档(签章齐全)报送至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材料检查阶段(4月9日- 4月23日)

  组织专家集中检查受检项目。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回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回复意见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三)结果通报阶段(4月30日前)

  我局将对综合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作出处理,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各受检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检查,按时按质报送材料,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检查方式采取查阅设计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到工程现场或受检单位进行核查。

  (三)我局将结合省审图系统审查通过的资料开展质量检查。

  (四)具体检查工作实施由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协办。

  附件:1.受检项目清单

             2.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

             3.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蒋华,0760-88337746;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萍,0760-88883421,邮箱:3760170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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