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业务系统经过升级改造,已通过内部验收达到试运行条件,经研究,决定对造价业务系统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业务系统承接中山市建设工程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结算价文件的报送工作,原有“中山市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备案系统”“中山市建设工程结算备案系统”暂停使用。
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业务系统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政务服务事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进行对接,具体业务办理人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中山市)”(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2000),搜索找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报送资料、要求详见附件。
三、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结算价文件确认之日起30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业务系统按上述方式进行报送,报送范围包括中山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结算价及其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可委托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单位、结算价的审核单位等企业负责相关报送工作。
四、各单位在试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反映(电话:88337996、88162995);技术支持单位:中山市盈信科技有限公司,电话:88231966。
附件:1.中山市建设工程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报送情况表
2.中山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报送情况表
3.中山市建设工程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报送资料
4.中山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报送所需材料
5.委托书(供参考)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