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各镇街规范开展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现印发给各单位,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老旧小区改造科联系电话:0760-8896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