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水泥制品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共组成3个检查组,每组由2名质量监督人员、1名检测专家和1名质量溯源系统服务专家组成,通过现场问询、查验台账和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过程、生产质控和信息化监督等情况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和相关要求;
(二)企业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三)试验室各功能区的面积与温度是否满足规范标准;
(四)试验室设备配备是否满足规范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按照本通知重点检查内容,迅速部署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精准排查各类问题短板,立即落实专人跟进整改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各企业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切实承担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加强信息化建设,防范管理漏洞,规范质量控制行为,确保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山市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2.企业主要技术人员核查表
3.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各功能区的面积与温度要求检查表
4.预拌混凝土试验室必备设备总汇检查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萧灿焜,88382089)
附件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山市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doc
附件3: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各功能区的面积与温度要求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