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住建局,翠亨新区城建局,各镇、街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4〕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一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告知承诺制备案的通知》(粤建规范〔2025〕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重新修订了中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中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中建通〔2020〕86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的补充通知》(中建通〔2020〕144号)即行废止;我局此前印发的涉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的相关文件与本通知冲突的,按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2025年版)
2.中山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2025年版)
3.中山市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办事指南(2025年版)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5.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内容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查验报告
7.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分类
8.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业务办理服务窗口地址及电话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中山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2025年版).doc
附件2:中山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2025年版).doc
附件3:中山市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办事指南(2025年版).docx
附件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doc
附件8: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业务办理服务窗口地址及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