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暂行)》(粤建规范〔2024〕4号)规定,坚决整改省安委会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针对部分涉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项目开工后中途补签燃气管道保护协议、现有保护协议未严格落实四方联动签约和全流程管控要求等问题,有效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事故,筑牢城市燃气安全防线,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函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管控责任
各镇街、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参建单位要深刻汲取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安全管控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实抓细。
二、严格执行标准,落实四方保护协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所有涉及燃气管道保护范围、控制范围的第三方施工项目,在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属地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协商,联合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明确燃气管道查勘情况、保护及控制范围、施工防护措施、各方职责、应急处置流程、现场监护要求等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共同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详见附件2),涉及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的,应同步落实相应保护责任。
三、细化管控举措,规范施工全流程管理
(一)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工前必须全面核查施工区域燃气管道分布情况,主动对接属地燃气经营企业获取管网资料,组织施工、监理、属地燃气经营企业四方开展现场踏勘和燃气管道交底,留存完整图文资料和台账。
(二)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动土作业确认制度,施工全过程严格按照燃气管道保护方案落实防护措施,涉管道施工项目提前报备施工计划,配合燃气经营企业现场监护。
(三)监理单位要全程履行旁站监护、隐患整改督促职责,对违规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的行为坚决予以叫停;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四)燃气经营企业要精准提供管网信息,开展安全交底和现场指导,强化施工期间常态化巡查,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四、强化监管督导,严肃追责问责
(一)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依据职责将本行业领域涉燃气管道施工项目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情况纳入监管,对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抽查;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二)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要将涉燃气管道施工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常态化开展巡查抽查,重点核查四方燃气管道保护协议签订、保护方案落实、现场安全管控等情况。对排查发现未落实四方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先施工后补协议、违规动土作业等行为,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因违规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损、泄漏等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典型违规案例,形成长效震慑。
请各单位全面开展辖区、行业内在建项目自查整改,健全常态化管控机制,切实筑牢全市燃气管道安全运行防线。
此函。
附件: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 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参考模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8日
(联系人:邱纪豪,联系电话:88887827)
附件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