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源头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六个100%”,推进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及为开展扬尘污染检查执法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粤建质[2014]134号)、《2018年第1次空气质量协调工作会议纪要》(〔20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中山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山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
2、中山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督查表(试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