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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4〕10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9-30 分享:

文字解读:关于《中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0日




中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继续支持住房消费

  (一)继续开展购房消费券活动。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款5‰的电子消费券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百位)。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辖内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三)加大房地产市场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落地,落实经营性物业贷款和“金融16条”延期政策,研究推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

  (四)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

  (五)持续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房地产企业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引导金融机构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建成完工和交付,切实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三、引导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

  (七)鼓励在住宅标准层设置公共开放空间,符合要求的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容,进一步提升住宅空间品质。

  (八)鼓励新出让住宅用地建设高度不低于两个自然层高的空中花园、公共绿化平台和单层层高入户花园,符合要求的不计容,通过试点项目,支持建设绿色、生态的高品质住宅。

  四、优化建设工程审批

  (九)支持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以独立地块为单位分期开发建设,并以地块为单位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分期进行规划核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可采取“容缺+告知承诺制”方式,分阶段、分批次办理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十)继续落实装配式商品房预售扶持措施。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项目在申领预售许可时有关工程形象进度比例上予以优化。

  五、推行“交房即发证”

  (十一)全面推行“交房即发证”模式。在我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购房人交齐房款,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等费用,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的(贷款购房的应同时满足抵押登记条件),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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