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消防和人防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建通[2019]53号)要求,为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管理,统一检测报告格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检测业务的机构,应在我局诚信平台进行登记。诚信平台网址:企业平台http://chengxin.zsjs.gov.cn:8082/,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
二、我局印发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中建2019版)》(范本),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用于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应遵循范本基本要求,报告范本中的黑体字部分及其检测项目不得删减。
特此通知。
附件: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登记办事指南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中建2019版)》(范本)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7日